2016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已結束,現將報名人員獲取考試報名發票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的規定,為了節約資源,方便考生獲取與報名繳費等額的發票,經報請有關部門批準,決定在2016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中使用電子發票,屆時請報名人員自行鏈接考試報名網址下載、打印發票。此項工作擬于2016年10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辦法和使用流程請及時關注考試報名官方網站(http://ksbm.ecctaa.com/)。
特此公告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