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務師事務所:
根據《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注冊稅務師行業黨的建設工作的通知》(稅總黨組發[2013]96號)《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于盡快做好注冊稅務師行業黨的組織建設工作的通知》(稅總黨組發[2013]115號)和“中國注冊稅務師行業黨建工作落實會”的精神,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黨組的要求,結合我區注冊稅務師行業實際,現就做好稅務師事務所黨支部的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黨組要求,2014年3月底前,完成稅務師事務所黨支部的組建工作。凡是有3名(含)以上黨員的稅務師事務所,按照黨章要求,均應獨立成立黨支部。不足3名黨員的稅務師事務所,應首選與本地區稅務師事務所聯合成立黨組織,不具備在行業內聯合組建條件的,可與當地協會、業務主管部門或街道社區聯合成立黨組織。已與其他社會組織聯合成立黨組織的稅務師事務所,目前具備獨立建立黨組織條件且不影響原所在黨組織建制的,經與原組織商量,可單獨建立黨組織。稅務師事務所黨支部的建立,暫受單位所在的地方黨組織領導。
二、選舉產生稅務師事務所黨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產生應符合黨章規定的程序。支部委員會可根據黨員人數,由三至五人組成。設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委員等。事務所領導是中共黨員的,一般應為支部書記候選人;事務所領導中沒有中共黨員的,應由全體黨員推薦一名從業人員中的中共黨員負責黨支部的組建工作。
三、規范黨員組織關系接轉。稅務師事務所黨支部黨員人數的確定,以正式黨員組織關系為準。稅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中的黨員,在本單位工作6個月以上的,應按照規定將組織關系轉入本所所在黨支部。一時不能轉入正式組織關系的,應持黨員證明信參加黨組織活動。離開事務所時,應及時辦理組織關系轉移。
四、2014年3月底前,符合成立黨支部條件的稅務師事務所,在完成黨支部組建和選舉程序后,向廣西注冊稅務師行業黨委提交成立黨支部和支部委員會人選的報告。
中共廣西注冊稅務師行業委員會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