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中稅協于2014年4月8日下發了《關于調整會員證制發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稅協發[2014]014號),其中第三條規定,“會員證發放后,如因信息填報錯誤,會員證損毀、遺失等個人原因需要補發時繳納的工本費,由地方稅協收取,并于每年4月與會費一并上交中稅協”,因地方稅協不能開具工本費發票,現將工本費收取方式由地方稅協收取調整為由中稅協統一收取。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匯款時需在事由欄里注明匯款用途為“補發會員證(團體或個人)工本費”,取得匯款憑證后填寫《開具發票申請表》(見附件),并將匯款憑證粘貼于申請表指定位置,傳真至中稅協教育培訓部。中稅協收到傳真后1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并以掛號信的方式寄給申請人。如未傳真申請表,視為不需要開具發票。
二、申請人持申請表至地方稅協申請補發會員證。
三、工本費匯款銀行賬戶
收款人:北京中注稅協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
賬 號:0200080909200168953
四、如地方稅協審核申請后,確認申請人系正常信息變更,不需繳納工本費的,申請人須在申請表備注欄填寫退款賬戶、賬號等相關信息,由地方稅協簽章后傳真至中稅協申請退款。如已開具發票,需將發票原件退回至中稅協教育培訓部,中稅協收到發票后辦理退款。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英偉
電話:010-68413988轉8408
傳真:010-68457390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73號裕惠大廈A座11層教育培訓部
郵編:100142
附件:開具發票申請表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秘書處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