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務師事務所:
現將《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辦法》”)轉發你們,請各稅務師事務所學習、研究、領會《辦法》及其與稅務師事務所業務開展相關的變化內容,并遵循執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廣西稅協會員服務部聯系。
附件:《關于轉發<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中稅協秘發[2016]008號)》
廣西注冊稅務師協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