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根據《注冊稅務師等級認定辦法(試行)》第二十六條及《關于在試點地區開展2012年等級注冊稅務師年審工作的通知》(中稅協發[2012]066號)的有關規定,已取得等級的注冊稅務師無故不參加或自行放棄等級年審,不能通過年審,取消其已經取得的等級。截至2013年6月28日15時,根據中稅協相關數據顯示,尚有部分等級注冊稅務師未通過年審,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一、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等級的年審培訓,且未在等級年審系統內提交延期年審申請表;
二、二級、三級注冊稅務師年審審核表或延期年審申請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成功提交(以地方稅協審核通過為準);
三、等級注冊稅務師自愿放棄等級年審。
現將尚未通過人員名單分地區發至所屬地方稅協(只發電子版),請各試點地區協助核實相關情況。如有需補辦年審手續者,請于7月20日前通過所屬地方稅協,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至中稅協(注冊部),逾期將取消其相應等級。
聯系電話:010-68412404 010-68413988轉8205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