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經會長專題會研究同意,現將《稅務師行業領軍人才培訓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稅務師行業領軍人才培訓管理辦法(試行)》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稅務師行業領軍人才培訓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稅務師行業領軍人才(以下簡稱領軍人才)培訓管理工作,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章程》《稅務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稅務師行業“十四五”時期發展規劃》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黨管人才、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新時代稅務師人才培訓的需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選拔和培訓領軍人才,發揮其在引領稅務師行業(以下簡稱行業)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條 領軍人才培訓對象每兩年遴選一批。遴選程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科學組織、專家評議、擇優遴選。
第四條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設立領軍人才培訓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由中稅協領導、稅務師代表、有關部門代表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負責領軍人才培訓對象建議人選的評審工作。
第五條 行業領軍人才培訓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培訓辦)設在中稅協教育培訓部,由中稅協和清華大學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日常工作。
第二章 選拔條件
第六條 領軍人才培訓對象申請者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依法依規誠信執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擔任高等級(5A級、4A級、3A級)稅務師事務所所長(特殊情況放寬至A級以上);
(三)登記成為中稅協會員10年及以上;
(四)“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險費在稅務師事務所繳納;
(五)在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50周歲。
第七條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優先選拔:
(一)“兩代表一委員”(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二)國家級、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
第八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況不得錄取領軍人才培訓對象:
(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尚在影響期內的;
(二)違規提供涉稅服務牟取利益,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三)受到行業自律懲戒的;
(四)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第三章 選拔程序
第九條 培訓辦根據行業發展戰略、領軍人才培訓總體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公開發布申報通知。領軍人才培訓對象由個人自愿申報,執業所在地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稅協)初審匯總上報中稅協。
第十條 申請者須按申報通知規定的內容和申報方式認真填報《申請書》及附件等材料,通過執業所在地地方稅協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 申請者執業所在地地方稅協應嚴格按規定條件進行初審,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按規定時間將申請書及附件等材料報送培訓辦。
第四章 評審程序
第十二條 評審程序分為材料復核和評委會評審兩個階段。
第十三條 培訓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提交評委會評審:
(一)不符合申請條件;
(二)不按規定要求填報申請書;
(三)提供的材料不齊全。
第十四條 評委會評審。培訓辦對地方稅協推薦的申請人材料情況進行復核后,提交評委會評審。評委會實行會議評審。評審規程另行制定。
評審結果由評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報中稅協。
評審結果在中稅協官網(www.cctaa.cn)進行公示。
第五章 培訓模式
第十五條 領軍人才培訓班(基地)設在清華大學,由中稅協與清華大學聯合舉辦。每期培訓周期為兩年,以集中培訓為主,每年不少于13天、200個學時。每期學業結束時學員須參加考評。
第十六條 領軍人才培訓每期人數不超過40人。
第十七條 學員培訓效果考核。培訓第一年末提交一份調研報告(不少于5000字),培訓結束時提交結業論文(不少于10000字)。
第十八條 評委會考評。評委會對調研報告和結業論文進行綜合考評,均為90分以上,準予結業;90分以下,退回修改;60分以下,不予結業。
考評結果由評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后報中稅協,調研報告和結業論文版權歸中稅協所有,優秀報告、論文匯編出版。
第十九條 學員結業后,中稅協和清華大學聯合頒發《稅務師行業領軍人才培訓結業證書》,并為學員編制個人唯一證書編號,證書編號在中稅協和清華大學官方網站可以查詢。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應充分發揮領軍人才在行業高質量發展中的示范、引領作用,引導領軍人才積極服務行業和社會。
第二十一條 中稅協和地方稅協以調研、座談、課題等形式,著重在以下方面發揮行業領軍人才作用:
(一)參與行業立法研究;
(二)參與稅收政策實施分析;
(三)參與國際稅收業務研究;
(四)參與行業信息專報調研和編寫;
(五)參與行業業務準則、指引的研究制定;
(六)參與行業新業態、新模式的課題研究;
(七)參與行業其他重點工作。
第二十二條 領軍人才參與服務行業工作,按會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計入繼續教育學時。
第二十三條 領軍人才服務行業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作為重要參考條件,優先推薦擔任各級協會理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向行政機關和社會推薦參與國際和國家重大項目及相關工作。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稅協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