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為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主題教育,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9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以下簡稱《基本準則》)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以下簡稱《職業道德守則》)。為深入推動《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稅務師行業涉稅專業服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 的重要意義
《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出臺是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兩辦《意見》)強化稅收監管和加強財會監督的重要舉措,是深化執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監管辦法》)等涉稅專業服務系列監管制度的具體體現,是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涉稅服務人員開展稅務代理、涉稅咨詢、涉稅鑒證和納稅審查等各項業務,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強化職業道德建設的執業規范。
全面貫徹落實《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有利于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促進涉稅專業服務行業規范發展,助力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有利于規范促進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個性化服務,加強對涉稅中介組織的執業監管和行業監管;有利于推動涉稅專業服務規范執業,保障執業質量,降低執業風險,切實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涉稅專業服務當事人合法權益。
各級稅務師行業協會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提高思想認識,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把握學習貫徹《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重要意義,將實施《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作為推動主題教育走深走實的規定動作,以這兩項執業規范為重要抓手,結合行業業務指引,督促稅務師事務所及其涉稅服務人員嚴格執行準則制度和指引要求,扎實做好服務納稅人繳費人和涉稅專業服務的各項工作。
二、在貫徹落實《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過程中的重點關注事項
(一)《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適用范圍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涉稅服務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涉稅專業服務,應當遵守《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其中,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是指稅務師事務所和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稅務代理公司、財稅類咨詢公司等機構;涉稅服務人員是指在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中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人員;涉稅專業服務是指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接受委托,利用專業知識和技能,就涉稅事項向委托人提供的稅務代理等服務。
(二)《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主要內容
《基本準則》共五章二十九條。一方面,圍繞基本要求、依法執業、信息報送、實名執業、誠信執業、執業原則、質量管理提出基本遵循;另一方面,對涉稅專業服務業務承接與業務實施中的合規執業、流程管控和質量管理設定基本標準。
《職業道德守則》倡導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涉稅服務人員道德引領、信用約束和穩健經營,從誠信守法、廉潔從業、客觀公正、獨立審慎、專業能力、信息保密、數據安全等方面明確十二條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具體要求以及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禁止行為。
(三)《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所規定的涉稅業務范圍
考慮到稅務機關正在完善相關監管規定,根據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48號)和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3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納服發〔2023〕1號)有關要求,結合發票電子化改革需要和涉稅專業服務行業數字化發展趨勢,在《監管辦法》規定的納稅申報代理、一般稅務咨詢、專業稅務顧問、稅收策劃、涉稅鑒證、納稅情況審查、其他稅務事項代理、其他涉稅服務八項業務的基礎上,將其他涉稅服務中的“發票服務”單獨列出,這樣涉稅業務擴圍至九項。
(四)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基本執業要求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涉稅服務人員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誠實守信、正直自律、勤勉盡責,秉持專業精神和職業操守執行業務。從事涉稅專業服務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接受稅務機關行政監管和相關行業協會自律監管。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機構基本信息及其涉稅服務人員的身份信息和執業資質信息,并以真實身份開展涉稅專業服務。
(五)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基本程序和質量管理要求
涉稅專業服務的業務承接和實施程序主要包括:業務環境評估、承接條件判斷、服務協議簽訂、業務人員確定、業務計劃編制、資料收集評估、法律法規適用、業務成果形成、業務成果復核、業務成果交付、業務記錄形成、業務檔案歸集等。為保障服務程序的有效實施,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當建立質量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機制,保障執業質量,降低執業風險。
(六)從事涉稅專業服務不得有哪些行為
為聚焦治理當前少數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存在的發布涉稅服務虛假宣傳及廣告信息、歪曲解讀稅收政策、違法違規稅收策劃等突出問題,《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在遵循《監管辦法》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特別強調從事涉稅專業服務不得有下列行為:不得采取隱瞞、欺詐、賄賂、串通、回扣、不當承諾、惡意低價和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攬業務;不得歪曲解讀稅收政策;不得誘導、幫助委托人實施涉稅違法活動。從事涉稅鑒證、納稅情況審查服務,不得與被鑒證人、被審查人存在影響獨立性的利益關系;不得利用涉稅數據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切實加強《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
(一)夯實規范建設,發揮引領作用
稅務師行業要充分發揮涉稅專業服務主力軍作用和模范遵守稅法的帶動力作用,認真學習理解并嚴格執行《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守住誠信操守底線,筑牢法律法規紅線。稅務師事務所要對照準則制度的規定強化內部治理,提升職業道德水準,落實落細實名執業和信息報備等監管制度要求,不斷優化執業流程管控,持續完善以誠信為核心的質量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機制。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自律監管
各級稅務師行業協會應當強化對本地區稅務師事務所及其涉稅服務人員實施《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組織領導和自律監管,及時反映準則制度實施情況和相關問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將組織開展專題調研調查,加強對稅務師事務所及其涉稅服務人員的督促指導,確保準則制度的有效實施,不斷提高行業服務質量。同時將根據《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實施情況擇機開展專項自律檢查。
(三)強化宣傳培訓,提升服務能力
各級稅務師行業協會要組織《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以及行業規范指引的廣泛宣傳和專題培訓,進一步促進行業自律,營造準則制度和指引實施的良好氛圍,使廣大稅務師事務所及其涉稅服務人員全面掌握準則制度的核心要義,確保實施過程中“不變形”“不走樣”。要把準則制度培訓納入稅務師行業繼續教育內容,使廣大從業人員豐富知識體系、不斷提高職業判斷能力。
(四)加強協同配合,形成監督合力
各級稅務師行業協會要指導稅務師事務所及其涉稅服務人員要不斷強化自我約束和自律管理,推動優化涉稅專業服務的執業監管和行業監管,有效防范執業風險。要加強與律師協會、注冊會計師協會、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的溝通聯系,對相關行業機構和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發聲、有力遣責,樹立稅務師行業良好的社會形象,有效發揮在強化風險管理方面的積極作用,持續提升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實施《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實施效果,協力推進準則制度的建設和實施。
附件: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的公告
2.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的公告》的解讀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的公告.pdf
附件2.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的公告》的解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