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務師事務所、稅務師:
根據新的形勢發展需要,為加強稅務師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范稅務師等涉稅專業服務人員繼續教育,中稅協五屆十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了《稅務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現轉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一、繼續教育對象
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含在事務所從業和不在事務所從業的稅務師;其他涉稅專業服務人員參照辦法執行。
二、繼續教育方式
稅務師參加繼續教育的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詳見辦法第十條),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
在事務所從業的稅務師每年完成中稅協組織的(含面授培訓和中稅協網校培訓等)繼續教育學時須不少于32學時,不在事務所從業的稅務師及其他涉稅專業服務人員須不少于10學時。剩余學時,可通過參加以下形式的繼續教育補齊。
(一)稅務師可以自愿選擇參加繼續教育的形式(詳見辦法第十一條)。
1、中稅協、廣西稅協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班;
2、中稅協網校舉辦的遠程教育培訓;
3、中稅協或廣西稅協組織的專題研討會、學術報告會等;
4、財稅相關專業的在職學歷(學位)教育、國家職業資格教育;
(二)事務所內部培訓。事務所需具有健全的內部培訓制度和科學的培訓計劃,能夠提供符合培訓要求的師資、場地和設施,并建立學習檔案。
(三)經廣西稅協認可的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包括:
1、完成專業相關著作或專業論文,并公開出版或發表;
2、擔當中稅協、廣西稅協舉辦或委托舉辦的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授課人、研討會的演講人;
3、參加行業執業質量檢查;
4、承擔學術團體、行業、政府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課題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5、完成其他相關職業資格后續教育(如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
6、廣西稅協認可的其他方式。
三、繼續教育學時認定要求
(一)參加中稅協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班,由中稅協具體認定學時;
(二)參加廣西稅協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班,每半天可認定4個學時;
(三)參加中稅協網校(網址:http://www.cctaa-wx.cn/)舉辦的遠程教育培訓,每學時按45分鐘計算;
(四)參加中稅協或廣西稅協組織的專題研討會、學術報告會等,每半天可認定4個學時;
(五)參加財稅相關專業的在職學歷(學位)教育,考試合格者,每門課可認定15學時;
(六)參加財稅相關專業的全國初級(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者,認定為36學時;參加全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考試通過者,認定為46學時;參加財稅相關專業的國家職業資格考試通過者,認定為60學時;
(七)公開出版專業著作、承擔課題研究,每項可確定15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15個學時;
(八)公開發表專業論文,每篇可確認5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0個學時;
(九)擔任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的授課人、研討會的演講人,可按實際授課或演講時間的四倍折算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20個學時;
(十)參加中稅協或廣西稅協組織的執業質量檢查,每天可折算4個學時,每年最多可確認40個學時;
四、繼續教育管理與考核
稅務師應在通過考試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即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事務所的稅務師,由事務所對本所稅務師當年度參加繼續教育情況進行初審和匯總;不在事務所從業的稅務師,由個人對當年度參加繼續教育情況進行自查,稅務師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統一于每年度自律檢查時報送廣西稅協審核。辦法自2019年 2月1日起施行,稅務師除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外,務必要按時完成當年度的后續教育。稅務師拒不接受繼續教育,由廣西稅協向社會發布公告,并抄送廣西稅務局,記入涉稅服務從業人員個人信用檔案,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廣西注冊稅務師協會
2019年5月27日